綠色信貸政策能否成為我國節能減排*
點擊次數:2242 更新時間:2013-09-17
銀行需要為貸款企業的環境問題承擔責任嗎?綠色信貸一點風險都沒有嗎?
今年2月7日,*發布的《關于綠色信貸工作的意見》,提出積極支持綠色、循環和低碳產業發展,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產業、生產性服務業、工業轉型升級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很顯然,節能環保行業也會享受到綠色信貸政策的“陽光雨露”。
可以預見,綠色信貸政策的出臺,將促使銀行業不斷創新信貸模式,促進綠色、低碳經濟的發展,而節能環保產業是綠色低碳經濟中備受關注而又*的重要一環。目前,節能環保行業里垃圾焚燒、污水處理等城市環保產業,土壤修復、地下水治理等生態修復行業及工業節能行業未來資金需求量較大,急需財政金融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在環保行業,授信模式的創新需要處理好政府、金融機構和環保企業的關系,而不單單是信貸融資的問題。金融機構應給企業提供金融支持,而不是由政府直接經營。
推動銀行業務創新
《意見》提出,需加強授信機制、業務流程產品開發等領域的創新,積極改善金融服務,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展具有自身特色的綠色信貸業務,不斷增強銀行業以綠色信貸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從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獲悉,目前浦發銀行、北京銀行、光大銀行等已積極介入節能服務業,為其它銀行提供了可供參考的案例。
浦發銀行已形成目前業內zui全、覆蓋低碳產業鏈上下游的綠色信貸產品和服務體系。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該行已為國內53個綠色信貸項目提供了超過33億元的貸款,覆蓋了該行23家分行,涉及鋼鐵、裝備制造等重工業以及可再生能源等行業,具體的板塊包括能效融資、清潔能源融資、環保金融等,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金融服務。
此外,光大銀行推出了“光合動力”低碳金融模式化業務,該業務是根據合同能源管理運營機制和項目特點,為具有資源優勢的節能服務商等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興業銀行也推出了“赤道銀行”業務,包括短期融資和中長期融資兩種模式,zui長融資期限可達五年。該業務主要以節能服務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項下的未來收益權質押作為主要擔保,弱化了對土地、廠房等傳統擔保品的要求。
隨著節能減排等一系列“十二五”規劃的出臺,這些行業的融資需求非常大,但是節能服務行業的直接信貸化較低。
建設銀行研究部發布的研究報告指出,在節能行業方面,我國節能服務業發展時間短,近年來雖然也培養了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節能服務企業,但大多數公司尚處于發展初期,存在注冊資本較小、財務制度不規范等問題,在銀行貸款審核過程中信用評級較低。另外,節能服務公司雖擁有技術,但普遍缺少土地、廠房等接受程度高的抵押品,難以獲得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支持。再加上部分環保行業的商業可持續性較差,投資周期長、回報少,具有較大的風險。
《意見》體現了政府產業政策的一貫用意,鼓勵商業銀行對授信模式進行創新,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滿足產業政策的要求。
細化綠色信貸政策
作為綠色信貸的一部分,銀行需要關注貸款企業的環境問題,如果因為環境問題項目被迫停工,銀行的貸款會不會面臨風險?目前我國銀行已廣泛建立“綠色信貸”戰略,但“綠色信貸”標準亟待細化。
據*統計部處長李曉文介紹,作為*今年22項重點工作之一,綠色信貸的細化實施工作正有條不紊地推進,關于綠色信貸的統計報表zui晚將于今年4月底下發。此外,*今年還將細化綠色信貸關鍵指標,并將挑選1~2家銀行進行關鍵指標試評價。
通過綠色信貸的統計報表,不僅能夠知道各家銀行綠色信貸的總量,還可以知道這些貸款發放出去減少了多少二氧化碳量,節約了多少能耗。
實際上,部分銀行已經開始落實綠色信貸指引的相關要求,譬如,興業銀行成立了可持續金融部,這是國內*一個統籌管理和推動全行綠色金融業務發展的總行一級部門;恒豐銀行近日則發布了該行綠色信貸政策。
*向各家銀行下發綠色信貸統計報表,并要求銀行上半年上報綠色信貸統計報表。同時,在貸款合同管理方面*也制定了多個約束性指標,要求貸款企業提供環境和社會風險報告給銀行,這將預示著,如果貸款企業環境污染超標,造成社會風險較大,銀行是不會白白地貸款給企業的。此外,*正在推進信息共享體制的建立,譬如各地銀監局與環保部門信息聯網,將環境違規企業的情況納入信貸審批流程,這將為綠色信貸控制了嚴格的門檻,同時迫使貸款企業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推動節能減排的順利進行。
問責機制將波及銀行
綠色信貸在銀行中開展得是否順暢?
據筆者了解,在對貸款企業進行盡職調查的過程中,銀行過于依賴政府批文和環評報告,只要形式上合規即可。鮮有銀行會進行實質性審查,銀行既不愿意增加環評環節的審查成本,也沒有技術過硬、專業的環評人員。
李曉文也坦言,目前綠色信貸的概念融入銀行比較難,一方面是因為相關政策沒有上升到法律法規層面,約束性不強;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節能減排牽扯到長遠利益,而銀行大多只看眼前利益。
如果銀行放貸的企業出現重大環境問題,不僅這家企業需要承擔責任,背后提供資金的銀行也將被問責,這將是未來發展的大勢所趨。這些企業之所以能夠開展項目,大部分緣于銀行的資金支持。因此,銀行很有可能被同時訴諸法庭。
若想避免此類風險,筆者認為的方法是銀行做好貸前調查,盡量避免給這些有潛在風險的企業發放貸款;在貸后管理中銀行需要及時防范風險,對于違規企業需要采取措施以實現資產保全。
綠色信貸助力節能減排
據悉,綠色信貸政策在我國已經實施5年多,綠色信貸政策項目以企業環境信息共享為切入點,構建了適合銀行使用的企業環境信息分類及報送平臺,開發并實施了銀行綠色信貸狀況評估指標體系,產生了積極的社會反響。
建議可借鑒*、世界銀行、金融公司的環境基金模式,建立多級國家或地方政府環境基金,支持低碳經濟項目、環境保護項目的建設,特別是對國家節能重點工程、水污染治理、二氧化硫治理、資源環境綜合利用等項目的金融服務創新。此外,還應加快建立利用財政、金融、稅收等政策資源支持綠色信貸發展的有效結合模式,探索建立風險補償專項基金,攜手把中國綠色金融工作推向更高的發展階段。
《意見》針對貸款類型,設計了更細致的規定。如對于各級環保部門查處的超標排污、未取得許可證排污或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已建項目,金融機構在審查所屬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時,應嚴格控制貸款等等。“綠色信貸”吹起了助力節能減排工作的號角。
“綠色信貸”主要目的是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盲目擴張。以前,環保部門掌握的污染企業信息沒能與金融部門實現“共享”。有的高污染企業一邊享受信貸支持,一邊環保不達標甚至違法排污;而銀行方面,由于掌握不到企業的環保信息,因污染企業關停帶來的信貸風險加大,給銀行的信貸安全帶來了隱患。《意見》的出臺,是發揮信貸政策的結構性功能、支持節能減排工作的一次重大而有意義的嘗試,大力倡導了綠色信貸的先進理念和做法,為金融支持節能減排的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實行綠色信貸機制,銀行可以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信貸投入,給那些高污染、高耗能企業釜底抽薪,他們在防污治污上就會由被動變為主動,提高環保意識。同時,銀行將加大對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優先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融資服務,會引導資金流向,有力助推防污治污工作。通過信貸政策,我國下階段的節能減排工作有了一個得力的“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