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12月2日發表聲明,決定從12月6日起對未參與 “價格承諾”的出口歐盟的中國太陽能板生產商征收為期兩年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根據聲明,歐盟委員會確定了自今年8月起參與“價格承諾”的中國企業名單,并稱,此征稅措施只適用于未參加“價格承諾”的中國企業。
今年8月2日,歐委會宣布中歐光伏貿易爭端以“價格承諾”的形式達成“友好解決方案”,其核心內容是中國太陽能板出口商要設定一個,即在歐洲銷售產品的價格不會低于此。
12月5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以下簡稱機電商會)公告稱,歐盟雙反措施和價格承諾自12月6日起正式生效,期限2年,中方價格承諾企業增至121家(新加入27家)。此舉將對穩定中國光伏企業在歐盟的*起到積極作用。
機電商會的公告顯示,12月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歐盟光伏反傾銷與反補貼案終裁公告,除價格承諾企業外,對我國光伏組件與電池征收47.7%~64.9%不等的雙反稅。已于8月6日生效的價格承諾繼續有效,承諾企業增至121家 (新加入27家),占我國調查期內對歐盟出口總額的80%左右。此次價格承諾同時涵蓋反傾銷與反補貼案件,涉案產品范圍排除硅片。
今年8月,歐盟對華光伏反傾銷與反補貼案初裁時,雙方就光伏貿易爭端達成協議,規定中國出口歐洲的光伏組件zui低售價每瓦0.56歐元,每年配額7GW。
機電商會太陽能光伏產品分會秘書長孫廣彬稱,這次終裁對價格承諾的內容作了些微調,主要是增加了27家企業。如此一來,國內只有2成的光伏企業的光伏組件與電池出口歐盟會被征收47.7%~64.9%不等的“重稅”。
過去兩年,我國光伏產品90%出口歐、美兩大市場,其中,美國占比20%,歐盟占了接近70%。“過度集中,實際上是不穩定的市場結構,”機電商會副會長王貴清說道,“現在市場結構已經發生變化了。前9個月國內光伏組件出口歐盟的比率由70%降至30%。”
孫廣彬認為,通過價格承諾還是穩定了國內光伏企業在歐盟的*,雖然出口占比下降,但是,歐盟各國本身的裝機量近年也在下降,總的需求也在減少。
據媒體報道,日前,歐洲光伏制造商聯盟EUProSun聲稱歐委會的光伏爭端價格承諾方案不符合歐盟法規。EUProSun的主席MilanNitzchke稱,他確定歐盟與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達成的價格承諾協議缺乏法律依據,價格承諾協議太過隨意,已經超出了歐盟的法律框架,相信歐洲*將判定歐委會的決定沒有法律基礎。
據歐盟法律規定,對傾銷行為應設置相應的反傾銷關稅,以抵消傾銷對歐洲產業造成的損害。如果格承諾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法規也允許這一方式。
MilanNitzchke認為,中歐光伏價格承諾中的zui低售價,其實比談判時期英利或者天合在歐洲的組件售價還要低。如果歐委會認定那是傾銷價格的話,現在設定的格無法消除(這些公司)對歐洲光伏產業造成的危害。
對此,孫廣彬稱,歐盟內部反對者有權力就歐委會是否合法決定向歐洲*提起訴訟。
此外,今年11月27日,歐盟委員會還公布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玻璃產品征收17.1%~42.1%的臨時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6個月。
中歐光伏貿易爭端源于歐委會分別于去年9月和11月啟動對歐盟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板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涉及金額高達210億歐元(約合285億美元)。這項貿易爭端被稱為歐盟歷*涉案金額zui大的“雙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