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評出1260項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其中一綠色建筑項目標識480個,二綠色建筑項目標識530個,三綠色建筑標識312個。繼2011年我國綠色建筑標識數量得到井噴式增長以后,2012年,2013年綠色建筑標識數量繼續保持強勁增長態勢。
那么,2013年綠色建筑發展情況又是怎么樣呢?
2013年度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共公示了十七批綠色建筑標識項目(公示項目),其中一179個,二237個,三102個。
近年來,我國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不但數量增長快,而且規模較國外綠色建筑大,建筑面積平均在10萬平方米左右。江蘇、廣東、上海等三個沿海地區綠色建筑的數量遙遙,山東、河北、湖北、浙江、北京、福建等地增速明顯。
2013年綠色建筑標識*的省份山東、廣東、天津、河北、江蘇、河南、上海、湖北、陜西、安徽(北京),共中河北、河南、湖北、陜西、安徽這四個省,是增長zui快的,也表明了各省對于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決心。
從2012年年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擴展到了工業建筑領域,2013年綠色公建221個,綠色住宅287個,綠色工業10個。
根據《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十二五”期間,我國要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億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綠色公建在2014年應該是有更好的突破。
但目前我國獲得綠色建筑“運營標識”的項目很少,其中2013年518個綠色建筑標識中,獲得綠色建筑運營標識的項目只有50個。如何保證取得綠色建筑設計標識的建筑能夠按照設計要求交工并運營,是綠色建筑面臨的重點問題。
綠色建筑在運營階段存在不少問題。例如:遮陽系統設計不合理,運行1年,約有30%的活動遮陽系統已無法正常調節;由于物業管理和綠化維護等原因,導致可透水地面破壞嚴重,植草磚內無草叢存活;不少項目并未認真落實節水灌溉設計方案,運營過程中仍采用人工澆灌方式,有的設備損壞嚴重;6.7%的可再生能源設備閑置,10%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偏低,20%的設備管理和維護不到位,6.7%的可再生能源設計不合理;部分項目的被動設計僅是為了達標而設計,沒有從改善空間的舒適性的角度出發,使得部分綠色建筑項目被動設計方案不合理,導致室內自然通風不暢、眩光等。“運營人員水平偏低,不能很好地使用維護設備,造成建筑是‘綠色’的、運營人員不‘綠色’,zui終建筑還是不綠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