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版《綠色建筑標準評價》正式實施大半年后,國家標準《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綠色醫院建筑評價標準》、《綠色博覽建筑評價標準》目前也已進入報批階段,有望年內實施。而在北京、重慶等地,有關綠色建筑的施工驗收規范正在緊鑼密鼓的編制當中,意在從竣工階段管控綠色建筑設計的落實。
“不管是國家還是地方層面,有關綠色建筑相關的標準都在不斷完善中,未來的標準管理體系將覆蓋綠色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保障綠色建筑效益的實現。"作為新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未來的綠色建筑發展將更加注重實效性、多元化和融合性。
新舊之變
自年初新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實施以來,已有將近9個月的時間,新標準的推進和市場反應如何呢?
“相比起2006版的老標準,新標準在調整后整體難度略有提高,其中一星和二星難度變化不大,而三星綠色建筑的要求則較以往提高不少。目的是盡量讓各綠色建筑標識數量呈金字塔型分布。這種設定也是希望市場在申報綠色建筑標識時能夠更加理性客觀。“不要一說做綠色建筑都要三星,其實很多時候花這么多成本和代價*沒有必要。我們更希望一星成為普遍要求,在此基礎上有條件的再做二星,而那些先鋒或示范類項目才需要考慮申報三星。"
據了解,此次新版標準有四大主要變化,一是將適用范圍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辦公建筑、商場建筑和旅館建筑擴展至各類民用建筑。二是調整評價方法,對各評價指標評分,并以總得分率確定綠色建筑等級。相應地,將舊版標準中的一般項改為評分項,取消優選項。三是在“四節一環保+運行管理"的六類指標的基礎上,增加“施工管理"類評價指標。四是增設加分項,鼓勵綠色建筑技術、管理的創新和提高。
新變化常帶來新問題,新標準也不例外。特別是新版標準規定,對多功能的綜合性單體建筑,應該按本標準全部評價條文逐條對適用的區域進行評價,確定各評價條文的得分,即只要條文有所涉及,該建筑就參評并確定得分。而如果評價項目同時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則需按這兩種功能分別評價后再取平均值。
“按照此規定,即便一個20萬平方米的綜合體項目,19萬平方米都是公建,只有1萬平方米是住宅,要參評的話還是采用平均值的方式來確定分值,未免缺乏針對性。因為建筑的情況多樣,各類指標下的評價條文不可能適用于所有的建筑,只能盡量做到合理公平。
今年上半年我國綠色建筑依然呈現出強勁的增長勢頭,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國共評出3194項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同比去年數量翻番,總建筑面積則達到3.6億平方米。其中設計標識項目3009項,占總數的94.2%,建筑面積為3.4億平方米;運行標識項目185項,占總數的5.8%,建筑面積為2194.8萬平方米。
盡管目前我國設計標識占了絕大多數,未來運行標識肯定會越來越多。“現在很多地方已經出臺或者正在制定的相關政策都將和運行標識掛鉤。只有你向政府證明你承諾的都做到了,政府才有可能給你足額的獎勵。"以正在編制的《北京市綠色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為例,由于北京要求新建建筑基本都要達到一標準,如何確保大面積的“綠色承諾"落實就成了首要任務,對此,施工和運營階段審查管理*。
并且,隨著綠色建筑逐漸向規模化和深水區發展,既有建筑的“綠化"和生態城區的藍海已經顯現。“《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年內即將實施,目前北京、天津、濟南等城市已經展開試點工作。而《綠色生態城區評價標準》也正在編制中,全國287個地級以上城市中提出‘低碳生態城’建設目標的城市已達到28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