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酮結構密封膠使用規范
1、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用硅酮結構密封膠粘結裝配建筑玻璃幕墻結構元件施工的前期準備、基本要求、工藝程序和質量檢驗方法。適用于指導本公司硅酮結構密封膠施工應用。
2、前期準備工作
2.1相容性及粘結性試驗
工程承建商必須提供工程上正式使用的與結構膠相接觸的所有基材樣件。一般包括玻璃、鋁型材、雙面膠條等。并以文件形式委托(委托書見附件3)本公司進行相容性及粘結性試驗。
按GB16776-97標準附錄A或ASTMC1087標準試驗方法進行相容性試驗,以確定硅酮結構膠與雙面膠條的相容性。
按GB16776-97附錄A或ASTMC794試驗方法進行粘結-剝離試驗。以確定是否需用底涂來確保良好的粘結性。
相容性及粘結性試驗結果符合GB16776-97后,將向工程承建商提交試驗報告。
2.2工程圖紙的審驗及結構膠設計膠縫尺寸的驗算
承建商必須提供工程圖紙及相關設計參數,本公司根據JG102-96《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對工程硅酮結構膠粘結節點設計審驗;對結構膠縫尺寸驗算。以求達到zui合理的節點設計和膠縫設計。結構膠設計膠縫尺寸可以按下式計算粘結寬度:
Cs=Wka/(2000×f1)
Cs--硅酮結構密封膠粘結寬度(mm)。
Wk--風荷載標準值(Kpa)。
a--玻璃的短邊長度(mm)。
f1--膠的短期強度允許值。按138Kpa采用。
根據具體情況要對玻璃自重效應,地震效應以及溫差效應等進行綜合考慮,進行結構膠粘結寬度的設計計算。
3、施工基本要求
3.1對施工人員的要求
實現玻璃幕墻單元件的粘結密封,依賴于施工操作人員的高度責任心和嚴格、熟練的正確操作,這些人員應具有以下條件:
3.1.1有高度責任心,懂得玻璃幕墻的安全可靠性與施工質量密切相關。
3.1.2熟悉結構膠施工工藝程序,熟練掌握粘結密封操作技術和施工工具;能看懂工程圖紙規定的粘結密封部位及配套材料狀況。
3.1.3掌握粘結密封失敗后的排故方法和技術安全的基本知識。
3.2施工技術條件的要求
3.2.1硅酮結構密封膠的施工必須使用工具。
3.2.2施工環境應光線充足、清潔、具有防火、防爆、防塵等措施。
3.2.3施工環境溫度一般不低于10℃,相對濕度不低于30%。
3.2.4對結構膠的生產日期、合格證書、檢驗報告、膠縫驗算報告,相容性和粘結性試驗報告一一核對,產品應符合標準和幕墻設計要求。
4、施工工藝程序
4.1基材表面清洗
被粘材料表面的清洗對工程質量的優劣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嚴格的表面清洗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關 鍵。
4.1.1清洗劑通常為甲苯、二甲笨或丁酮。清洗用布應為白色清潔、柔軟、燒毛處理的棉布。
4.1.2對被粘材料表面的污物采用"雙布擦拭"法進行清洗:
用容劑浸潤一干凈布塊,擦拭被粘表面只能順一個方向進行。
在溶劑未揮發之前,立即用第二塊干燥而潔凈的布塊把被粘物表面上的溶劑擦去,不允許溶劑在表面上干涸。布塊應定期更換,保證布塊不對表面引起二次污染。
清洗寬度應始終大于粘結密封施工寬度,一般兩邊各放寬1cm左右。
當清洗 深而窄的部位時,可用干凈的布纏繞在合適的工具上,按上述程序進行擦拭。
每次只清洗1小時內能完成粘結密封施工的部位,并保持其清潔,否則應重新清洗。
清洗質量的檢驗,使用由清潔劑浸潤的潔凈布塊、擦拭被粘表面,要求布塊上必須無污染。
清洗過的表面不允許用手再次觸摸或其它任何方法再次污染表面。清洗后1小時內不涂膠的表面,在涂膠前應重新清洗一次,方可施工。
4.1.3注意事項
操作現場必須有良好的通風和防火、防爆措施,同時遵守有機溶劑使用的技術安全規定;
使用清洗劑時,只能從容器中倒出浸潤擦布,不允許把擦布浸入清洗劑中,以免污染溶劑,更不允許在被粘表面噴灑或涂刷清洗劑,造成清洗劑在被粘表面溢流,引起油污溶解后擴散到更大范圍。
4.2底涂應用
通過相容性及粘結性試驗結果確定是否使用底涂。
正確使用底涂有助于原本不易粘合的表面產生強而持續的密封粘合。底涂的使用應嚴格按下述方法進行:
4.2.1底涂應在溶劑清洗之后,注施結構膠之前使用。
4.2.2在小容器內倒入足夠立即使用底涂,將裝有剩余底涂的容器蓋緊,以防其變干或水份滲入底涂中。
4.2.3用自然硬手刷或一個干凈的無脫絨白布在被粘表面涂上一層薄而均勻的底涂,切勿傾倒或過多使用底涂。必要時遮住被粘表面邊緣以防止底涂施于被粘表面以外的區域。
4.2.4僅對將于1小時之內進行粘結密封注膠的表面施用底涂,當灰塵較多時,在底涂干化后立即注施結構膠。
4.2.5底涂內含有揮發性易燃溶劑,因此要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底涂,且有防火防爆措施。
4.3結構膠的注膠程序及成品養護
4.3.1在注膠之前,先用護面膠帶將被粘區域外沿的水平表面蓋住,以防止在刮膠時污染這些區域。
4.3.2單組份硅酮結構密封膠可以直接用于手動或氣動槍施工,使用氣動槍時應調節好操作壓力,防止注膠時產生氣泡。
4.3.3雙組份硅酮結構密封膠須使用打膠設備,按規定比例均勻混合,混合均勻性用蝴蝶試驗方法測試,并填寫紀錄。
4.3.4槍嘴口徑應小于接口厚度,使槍嘴伸入接口二分之一深度。槍嘴應均勻適度地移動,確保接口內充滿結構膠,注膠時應防止移動過快或往復而產生氣泡或空穴。
4.3.5注膠完成后,應及時用小刀將接口外多出的結構膠向內壓實,使結構膠與接口的側邊相接觸,以助于減少內部氣泡和空穴,并保證結構膠與被粘表面的充分接觸。zui后沿同一方向將接口表面刮平整。
4.3.6修整完畢,及時除去護面膠帶。并隨即在單元板塊玻璃或鋁框上標上日期及編號,水平放置進行養護。
4.3.7再次搬動時間:標準條件下,單組份養護為7天,雙組份養護為12小時。
4.3.8*固化時間:標準條件下,單組份養護14天,雙組份養護7天。
5、施工質量檢驗
5.1外觀檢驗
逐塊對已制作好的幕墻玻璃結構單元件的外觀進行檢查,結構膠應充滿被粘部位,無氣泡或空穴,否則應在氣泡或空穴處切開,及時在切開的新鮮膠面上重新補實結構膠。
5.2隨批剝離粘結試驗
5.2.1取與結構單元件同質量的玻璃和鋁型材,隨單元件制作同時分別按4.1條清洗工序清洗,4.3條注施結構膠。AA
5.2.2注施的結構膠在標準條件下放置:單給份7天,雙組份3天。按圖1從膠條一端以垂直或大于90°方向用力剝離結構膠,檢查結構膠發生粘結脫膠(A)或內聚破壞(B)現象,記錄內聚破壞百分比。測定中,結構結構膠發生斷裂,表明粘結良好(粘結強度大于內聚強度);如果在膠內氣孔或缺陷處發生斷裂,表明施工操作技術有問題。
圖1 隨批剝離粘結性測定示意
5.3單元件成品粘結性檢驗
5.3.1從每100個單元件中隨機抽取3~5件,雙組份結構膠應至少固化4天,單組份結構膠應固化10天。
5.3.2切開裝配框與玻璃之間的結構膠,使玻璃與鋁框分開,然后用刀切斷結構膠并沿基材水平切出長約50cm的膠條。按圖2所示,用手緊握結構膠條以大于90°方向剝離,檢查結構膠發生內聚破壞(B)或脫粘現象(A),記錄內聚破壞百分比。
圖2 單元件切膠剝離粘結性測定示意
5.3.3檢驗部位按注膠施工程序進行修復,原來的結構膠表面應是干凈新鮮與舊結構膠之間產生良好的粘合性。
5.4交付檢驗
對生產的幕墻玻璃結構單元件,應逐批進行交付檢驗,只有在粘結達到內聚破壞,并且外觀檢驗無氣泡或空穴時才能驗收。
檢驗合格后,填寫施工質量檢驗報告,檢驗員應填寫檢驗記錄并簽字,產品才能發運、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