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可燃試驗箱試驗方法?實驗目的和原理
實驗目的:依據(jù)國家標準測判定建筑材料是否可燃及測定其燃燒時間 實驗原理:將尺寸標準試樣夾在實驗儀器上,火焰傾斜度為45度,高度約2厘米,用測量工具確定點火裝置的位置,點火燃燒。 二、實驗內容 測定帆布、紙板、地墊、泡沫板等幾種建筑材料能否燃燒,以及其開始燃燒的時間(若有滴落現(xiàn)象,還需測定其滴落時間)。 三、實驗儀器 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儀 3.1試驗室 環(huán)境溫度為(23士5)℃,相對濕度為(50士20)%的房間。 注:光線較暗的房間有助于識別表面上的小火焰。 3.2燃燒箱 燃燒箱(見圖1)由不銹鋼鋼板制作,并安裝有耐熱玻璃門,以便于至少從箱體的正面和一個側面進行試驗操作和觀察。燃燒箱通過箱體底部的方形盒體進行自然通風,方形盒體由厚度為1.5 mm的不銹鋼制作,盒體高度為50 mm,開敞面積為25 mm×25 mm(見圖1)。為達到自然通風目的,箱體應放置在高40 mm的支座上,以使箱體底部存在一個通風空氣隙。如圖1所示,箱體正面兩支座之間的空氣隙應予以封閉。在只點燃燃燒器和打開抽風罩的條件下,測量的箱體煙道(如圖1所示)內的空氣流速應為(0.7士0.1)m/s。 燃燒箱應放置在合適的抽風罩下方。 3.3燃燒器 燃燒器結構如圖2所示,燃燒器的設計應使其能在垂直方向使用或與垂直軸線成450角。燃燒器應安裝在水平鋼板上,并可沿燃燒箱中心線方向前后平穩(wěn)移動。 燃燒器應安裝有一個微調閥,以調節(jié)火焰高度。 3.4燃氣 純度≥95%的商用丙烷。為使燃燒器在45°角方向上保持火焰穩(wěn)定,燃氣壓力應在10 kPa~50 kPa范圍內。 3.5試樣夾 試樣夾由兩個u型不銹鋼框架構成,寬15 mm,厚(5士1)mm,其他尺寸等見圖3。框架垂直懸掛在掛桿(見4.6和圖4)上,以使試樣的底面中心線和底面邊緣可以直接受火(見圖5~圖7)。 為避免試樣歪斜,用螺釘或夾具將兩個試樣框架卡緊。 采用的固定方式應能保證試樣在整個試驗過程中不會移位,這一點非常重要。 注:在與試樣貼緊的框架內表面上可嵌入一些長度約1 mm的小銷釘。 3.6掛桿 掛桿固定在垂直立柱(支座)上,以使試樣夾能垂直懸掛,燃燒器火焰能作用于試樣(見圖4)。 對于邊緣點火方式和表面點火方式,試樣底面與金屬網上方水平鋼板的上表面之間的距離應分別為(125士10) mm和(85士10)mm。
TKR-1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機Buildingmaterialsflammabilitytestingmachine
1.適用范圍:Scopeofapplication:
適用于在規(guī)定條件下判斷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試驗方法。
2.符合標準:Conformtothestandard:
GB/T8626《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
GB/T8626buildingmaterialsflammabilitytestmethod.
3.主要參數(shù):Themainparameters:
整套配置:本試驗機由控制箱、燃燒箱本體、燃燒器、電磁閥、高壓點火器、信號控制線及試樣支架組成;
電源電壓:AC220V±10%,50Hz;
氣體純度:>95%丙烷氣;(客戶自備)
放焰時間:0~99分99秒可設定;
持燃時間:0~99分99秒可設定;
燃燒器尺寸為:燃燒器由孔徑為¢0.17mm的噴嘴和調節(jié)閥組成,并設有四個¢4mm的空氣吸入孔;
火焰高度:20±2mm;
燃燒器傾角:45°;
點火系統(tǒng):高壓電子點火,自動點火、復位;
4.設備結構:Equipmentstructure:
本機器結構由燃燒箱、控制箱,兩部份組成。
燃燒箱尺寸:L700*W400*H810(mm)
機箱材質:燃燒箱體采用(t=1.2mm)304不鋼板,數(shù)控機床加工成型,圓弧造型美觀大方。
控制箱采用(t=1.2mm)靜電鋼板,表面進行噴塑處理,更顯光潔、美觀。
噴燈:由我公司自制,黃銅材料,*符合GB/T8626標準要求。
其它機械零件材質采用304不銹鋼或A3料加厚電鍍,防腐防銹。
采用板卡+微機控制,具有結構合理、性能穩(wěn)定、操作簡便等優(yōu)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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