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建設需用“智慧城市”思維
點擊次數:2398 更新時間:2013-03-11
工控摘要:目前我國已經掀起一股建設智慧城市的熱潮,對城鎮化進程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但同時也存在缺乏統籌、工業化思維主導、機制創新不足、產業拉動缺乏等問題
*委員、神州數碼董事局主席郭為在提案中指出,走新型城鎮化道路,需要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拉動消費、轉型升級、創新支撐、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新型城鎮化需要“智慧城市”建設思維的。
郭為認為,目前我國已經掀起一股建設智慧城市的熱潮,對城鎮化進程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但同時也存在缺乏統籌、工業化思維主導、機制創新不足、產業拉動缺乏等問題,嚴重影響智慧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鑒于此,郭為在提案中建議:
一、加強國家信息化工作*小組的指導作用。智慧城市建設應避免各自為政,部門割裂的問題。建議由國家信息化工作*小組出臺《我國智慧城市發展的指導意見》,協調統籌各部門進行智慧城市規劃和頂層設計。以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為支撐,調查研究各城市、各領域的智慧城市建設現狀和建設規劃,對未來信息化與城鎮化融合發展提出《我國關于智慧城市發展的指導意見》,針對在智慧城市建設中各自為戰、重復建設、標準沖突、信息和服務割裂等突出問題,明確指導思想、工作原則、重點任務,制定以服務對象為中心的標準規范體系,建立跨部門工作機制,大力倡導城市規劃、城市運行與管理、公共服務的信息共享、服務共享和流程協同。
二、加強智慧城市規劃和頂層設計,進行機制創新,有序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一是將智慧城市規劃納入新城控制性規劃,要求各地新城和園區必須進行高起點規劃和建設,思考和實踐如何利用信息技術建設集約、智能、綠色、低碳和“以人為本”的城市,滿足國家對新型城鎮化的要求。二是規劃要體現面向問題的原則。高度結合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城市當前面臨的重點、難點和關鍵性問題,利用信息手段加以優化和解決。三是強調公眾參與。改變政府自我規劃、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傳統模式,依托政府門戶、市民融合服務平臺、政府微博、政務服務窗口等媒介,建立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公眾評議機制,持續進行優化調整,實現政府效能提升。
三、以面向市民的融合服務為切入點,開展智慧城市建設。未來中國城鎮化的核心將是“人”的城鎮化,實現從“以物為主”向“以人為本”轉變。鼓勵各城市建立以市民為中心的融合服務平臺,采用政府推動和市場拉動相結合的方式,以服務對象為中心,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按需進行整合,依托市民卡、市民網頁、市民、市民、手機、社區服務站、數字電視等多種服務渠道進行服務推送,使每個人都能公平、便捷地享受社保、醫療、教育、公交等多項服務,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依托融合服務平臺,推進公共服務由城市向農村延伸,加速城鄉之間信息要素流動,促進資源、資本、人力要素流動,實現城鄉統籌發展。
四、抓住智慧城市的巨大機遇,大力扶持信息服務產業,拉動內需,實現城市內生發展。抓住我國快速城鎮化的發展機遇,大力扶持智慧城市相關產業發展,尤其是信息服務業的發展。一是以應用和服務為方向。應當拋棄智慧城市僅僅就是建云計算中心、超算中心、購買硬件、布設傳感器的錯誤觀點,認識到應用和服務才是智慧城市價值的zui終體現,充分發揮本土企業在了解需求、貼近用戶、提供服務方面的天然優勢,抓住智慧城市發展的重大機遇,在應用和服務上占據,以自主創新驅動國家競爭力提升、經濟轉型升級、內需增長以及人口素質的提升。二是加大開放和創新力度。進一步推進政府和公共服務外包,制定各種優惠政策和準入政策,開放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鼓勵社會資本在智慧城市領域進行建設和運營,形成可持續的產業發展機制。
*委員、神州數碼董事局主席郭為在提案中指出,走新型城鎮化道路,需要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拉動消費、轉型升級、創新支撐、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新型城鎮化需要“智慧城市”建設思維的。
郭為認為,目前我國已經掀起一股建設智慧城市的熱潮,對城鎮化進程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但同時也存在缺乏統籌、工業化思維主導、機制創新不足、產業拉動缺乏等問題,嚴重影響智慧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鑒于此,郭為在提案中建議:
一、加強國家信息化工作*小組的指導作用。智慧城市建設應避免各自為政,部門割裂的問題。建議由國家信息化工作*小組出臺《我國智慧城市發展的指導意見》,協調統籌各部門進行智慧城市規劃和頂層設計。以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為支撐,調查研究各城市、各領域的智慧城市建設現狀和建設規劃,對未來信息化與城鎮化融合發展提出《我國關于智慧城市發展的指導意見》,針對在智慧城市建設中各自為戰、重復建設、標準沖突、信息和服務割裂等突出問題,明確指導思想、工作原則、重點任務,制定以服務對象為中心的標準規范體系,建立跨部門工作機制,大力倡導城市規劃、城市運行與管理、公共服務的信息共享、服務共享和流程協同。
二、加強智慧城市規劃和頂層設計,進行機制創新,有序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一是將智慧城市規劃納入新城控制性規劃,要求各地新城和園區必須進行高起點規劃和建設,思考和實踐如何利用信息技術建設集約、智能、綠色、低碳和“以人為本”的城市,滿足國家對新型城鎮化的要求。二是規劃要體現面向問題的原則。高度結合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城市當前面臨的重點、難點和關鍵性問題,利用信息手段加以優化和解決。三是強調公眾參與。改變政府自我規劃、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傳統模式,依托政府門戶、市民融合服務平臺、政府微博、政務服務窗口等媒介,建立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公眾評議機制,持續進行優化調整,實現政府效能提升。
三、以面向市民的融合服務為切入點,開展智慧城市建設。未來中國城鎮化的核心將是“人”的城鎮化,實現從“以物為主”向“以人為本”轉變。鼓勵各城市建立以市民為中心的融合服務平臺,采用政府推動和市場拉動相結合的方式,以服務對象為中心,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按需進行整合,依托市民卡、市民網頁、市民、市民、手機、社區服務站、數字電視等多種服務渠道進行服務推送,使每個人都能公平、便捷地享受社保、醫療、教育、公交等多項服務,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依托融合服務平臺,推進公共服務由城市向農村延伸,加速城鄉之間信息要素流動,促進資源、資本、人力要素流動,實現城鄉統籌發展。
四、抓住智慧城市的巨大機遇,大力扶持信息服務產業,拉動內需,實現城市內生發展。抓住我國快速城鎮化的發展機遇,大力扶持智慧城市相關產業發展,尤其是信息服務業的發展。一是以應用和服務為方向。應當拋棄智慧城市僅僅就是建云計算中心、超算中心、購買硬件、布設傳感器的錯誤觀點,認識到應用和服務才是智慧城市價值的zui終體現,充分發揮本土企業在了解需求、貼近用戶、提供服務方面的天然優勢,抓住智慧城市發展的重大機遇,在應用和服務上占據,以自主創新驅動國家競爭力提升、經濟轉型升級、內需增長以及人口素質的提升。二是加大開放和創新力度。進一步推進政府和公共服務外包,制定各種優惠政策和準入政策,開放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鼓勵社會資本在智慧城市領域進行建設和運營,形成可持續的產業發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