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外保溫須盡快完善統一標準體系
點擊次數:2067 更新時間:2013-04-12
在4月2日召開的第九屆綠色建筑大會“外墻保溫研究及新進展”分論壇上,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教授級高工王新民表示,“我國外墻外保溫行業的各級標準凌亂繁雜,術語、概念、檢測方法均不統一,嚴重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他建議,厘清相關標準,編制一套自上而下的標準體系,把現有標準和在編標準有機納入其中,規范外墻外保溫的設計、生產、施工、檢測、監管等各個環節。
*部46號文限制了可燃保溫材料的使用,提出了一些防護的具體要求;隨后*部*出臺的65號文更加嚴厲,規定外墻外保溫必須使用*材料,而去年底*部出臺的350號文,其主要意思是廢止65號文,按原來的標準執行。王新民介紹,與保溫材料有關的現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共有七套,其中五套是2007年以前出臺的,只有《無機輕集料砂漿保溫系統技術規程(JGJ253-2011)》和《建筑外墻外保溫防火隔離帶技術規程(JGJ289-2012)》是近幾年發布的。他坦言,在正在編制的8套國家或行業標準中,只有兩套涉及EPS(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薄抹灰外墻外保溫和XPS(擠塑聚苯乙烯)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的國家標準。從這些標準下達編制任務的時間可以看出,大多數都是很久以前下達的,標準的制定明顯已跟不上形勢的變化。
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形成鮮明反差的是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的大量涌現。“各地方發布了大量地方標準,僅在*備案的地方標準,2010~2012年就有47套,今年*季度已經發布了11套,涉及16個省、市和自治區,呈加速增長態勢。同時,也出現了很多企業標準。”王新民說。
外墻外保溫行業標準雜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我國的標準按照適用范圍,通常被劃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4個層次,但是由于種種原因,中國的外墻外保溫行業標準處于不同級別標準混雜的狀態,標準之間缺少依附關系和內在,標準的各執一詞帶來的是溝通的障礙和監管的難題,由此衍生出來的問題很多。
“以保溫砂漿為例,國內與保溫砂漿相關的標準有很多,有國家標準《建筑保溫砂漿(GB20473-2006)》、《膨用?;⒅楸馗魺嵘皾{(GB26000-2010)》和行業標準《玻化微珠保溫砂漿(JGT283-2010)》,還有大量地方標準。但對性能的要求,即使是同規格的砂漿,不同標準對性能要求的差異也是很大的。”王新民解釋說。
在外保溫材料的檢測方法上,不同標準的要求也不同。王新民舉例,“關于外保溫系統吸水率的試驗方法,有的標準規定需浸水1小時,有的則為24小時,有的規定先對試件進行干燥處理。試驗結果雖然是相同的指標,但在數值上會出現明顯差異,沒有辦法評估哪種材料更好。”
建立和完善統一的標準體系
王新民呼吁,厘清現狀,構建一套外墻外保溫標準體系是當務之急。
外保溫材料眾多,但缺少專業的標準。以外保溫zui常用的EPS板為例,現在使用的《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 10801.1-2002)》是塑料行業的標準。當把EPS用作外保溫材料時,一些指標是無法通過上述標準檢測出來的,如垂直板面的抗拉強度,這項指標對于薄抹灰外保溫結構是非常重要的。王新民認為:“即便是有針對性的專業標準,也同樣面臨棘手的問題?,F在的外保溫系統都是在工地上完成的,而出具的檢驗報告實際上都來源于實驗室。(它)不是工廠的產物,也并非來自于施工現場,怎么能準確呢?”
面對這種現實,王新民構架出了一套更為科學的外保溫標準體系,把國家標準、產業標準、地方標準乃至企業標準都合理地排序其中。這套體系分為4個層次,即總標準、構造做法、組成材料、基礎標準。摒棄以往各標準中過于粗放、籠統和不協調的成分,代之以分門別類、面面俱到的考量,然后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方法反復審視,再在實踐中不斷加以修訂。王新民解釋說,“目前,僅無機材料就有幾百種,所以不僅應針對每一種材料給出規范,還應該明確該材料在實際應用中因不同構造方法而產生的不同性能標準。”
加強不同標準間的溝通和協調
當前,外墻外保溫行業標準混亂、監管缺失的現狀,阻礙了企業的發展。由此,一些注重社會責任的企業自發推出“草根標準”。在自律的背景下,外保溫市場會更加規范,市場消費環境將得到優化和監督。“制定企業標準時,想用國家和行業標準把每一個產品全覆蓋住是不現實的。即便是全覆蓋住了,還會不斷有新產品、新技術出現。編寫時應該選用國家已有的方法,以便于檢驗。”王新民表示。
他認為,如果只適用于一個地區或者幾個地區,可以制定地方標準。但若是針對多個地區編制標準,則應盡快制定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避免重復和交叉。在編制時,適當吸取一些非本地區專家參與工作,便于不同標準間的溝通和協調。
然而,外墻外保溫行業進入門檻低,相關產品的生產、施工企業良莠不齊,系統在產品構成、施工做法等諸多環節都存在變數。在目前我國消費者信息不對稱、市場采信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單純依靠政府直接管理,難以保證產品合規及其工程應用。
王新民認為,應將在國外已流行多年的外保溫體系認證納入標準體系中。“如果讓認證機構參與進來,監管面一下就寬廣多了。”他介紹說,“外保溫體系認證是實驗室檢驗、工廠生產、工程施工三位一體,缺一不可。認證強調了系統的固定搭配,符合通常所說的人、機、料、法、環全面質量管理理論,從這五個方面實現對外墻外保溫的綜合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