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城市建設需政府進行引導
點擊次數:2006 更新時間:2014-03-26
工控摘要:自2010年7月,中國政府提出了“低碳生態城”的概念,“生態城”這個詞匯成了不少地名的后綴,從流傳出的一份有關全國各地興建“生態城”投資的預算“賬單”上清晰地顯現出了“熱度”:2018年前馬鞍山將投資790.48億建設生態市,山東聊城則是315.65億,還有深圳的780億、寧波的500億……中國的城市,多數都已經準備好為“生態城”的綠色理想埋單。
然而據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秘書長李迅分析,盡管當前我國各地提出的低碳生態城市建設名目眾多,出現了諸如“低碳生態城市”,“綠色低碳生態城市”“生態宜居城市”等至少40種以上的名稱,但每個地區都在給自己的低碳建設劃定標準。在我國整體的低碳生態領域尚未建立性、導向性的指標體系。相關配套法規政策體系建設也不完善,正因如此,各地紛紛制定了獨立的指標體系,導致標準參差不齊。
國家*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姜克雋不客氣地指出:“目前我國并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低碳城市,我國不僅沒有一座城市有過可以量化的減排歷史,還出現了諸多低碳生態城建設中的亂象。”
此外,生態城市建設是需要統籌協調的系統工程。專家指出,當前城市生態建設存在“開會一起坐,行動各自干”的散亂局面,部分城市的規劃部門各自為戰,缺乏統籌協調,甚至出現了少數部門業績越出色,生態大系統破壞越嚴重的現象。因此需要各部門協同*,制定科學的統一規劃,指揮統一的行動。
在“兩會”上,同樣有代表委員在指出生態城市目前面臨的挑戰,*委員王玉鎖明確提出,對生態城市內涵的認識狹窄、生態城市的規劃仍各自為陣、建設機制落后是當前的三大突出問題。
如今,在生態城市發展的關鍵階段,如何引導生態城市健康發展,激發市場活力,推進生態城市建設的速度,成為目前亟需解決的焦點所在。
政府引導生態城市建設
李克強總理在“兩會”上做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2014年的重點工作之一是要出重拳強化污染防治。以霧霾頻發的特大城市和區域為重點,以PM2.5和PM10治理為突破口,抓住產業結構、能源效率、尾氣排放和揚塵等關鍵環節,健全政府、企業、公眾共同參與新機制,實施區域聯防聯控,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同時指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這不僅表示出我國政府對治理城市環境的重視程度,更加為生態城市的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可以看出,未來幾年將是我國生態城市建設的高發時期,需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態城市建設標準,科學建設生態城市。
北京市*、北京城市管理研究基地研究院馮剛認為,中國需要梯度型生態城市標準。他說,從看,在綠色建筑、生態城市發展道路上,政府起著主導作用。德國弗萊堡號稱*的生態城的樣板,當地的政府制定了相應的生態政策。而目前中國不能*按照歐洲的生態城市標準來衡量中國的城市。一方面我們要順應潮流,但同時,我們需要制定符合中國特色的梯度標準。
在“兩會”上,*委員王玉鎖在提案中提出了“緊制定生態城市標準,科學引導生態城市建設”他建議:首先要將資源轉化率作為強制性約束指標,持續提升城市資源利用效率;其次可以將可再生能源和清潔氣體能源的zui大化利用作為長遠發展目標,不斷優化能源結構,從源頭減少“三廢”排放;第三要對城市廢棄物設定減量化的階梯型發展目標,強化后期治理的資源化再生利用水平。
此外,生態城市建設還需系統規劃、協同發展。正如*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博士生導師、生態城市建設理事會副主席王如松所言,生態城市的社會轉型,急需推進決策方式從線性思維向系統思維,能力建設從個體經濟人向群體生態人的社會轉型。城市必須將城市能源、水務、交通、工業等諸多方面統籌考慮,才能避免“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的問題。否則,眾多主體各守己利,解決了交通問題,可能又會給帶來水務、綠化等問題。
而當務之急,則是盡快完善我國城市規劃的相關法律條例,打通城市各公共基礎設施規劃,建立統籌的生態城市建設規劃。只有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機制,生態城市的建設之路才能更加通暢。各類市場主體的進入將為生態城市的建設帶來雄厚的資金、技術、思路等優勢,使生態城市的建設速度加快。
然而據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秘書長李迅分析,盡管當前我國各地提出的低碳生態城市建設名目眾多,出現了諸如“低碳生態城市”,“綠色低碳生態城市”“生態宜居城市”等至少40種以上的名稱,但每個地區都在給自己的低碳建設劃定標準。在我國整體的低碳生態領域尚未建立性、導向性的指標體系。相關配套法規政策體系建設也不完善,正因如此,各地紛紛制定了獨立的指標體系,導致標準參差不齊。
國家*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姜克雋不客氣地指出:“目前我國并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低碳城市,我國不僅沒有一座城市有過可以量化的減排歷史,還出現了諸多低碳生態城建設中的亂象。”
此外,生態城市建設是需要統籌協調的系統工程。專家指出,當前城市生態建設存在“開會一起坐,行動各自干”的散亂局面,部分城市的規劃部門各自為戰,缺乏統籌協調,甚至出現了少數部門業績越出色,生態大系統破壞越嚴重的現象。因此需要各部門協同*,制定科學的統一規劃,指揮統一的行動。
在“兩會”上,同樣有代表委員在指出生態城市目前面臨的挑戰,*委員王玉鎖明確提出,對生態城市內涵的認識狹窄、生態城市的規劃仍各自為陣、建設機制落后是當前的三大突出問題。
如今,在生態城市發展的關鍵階段,如何引導生態城市健康發展,激發市場活力,推進生態城市建設的速度,成為目前亟需解決的焦點所在。
政府引導生態城市建設
李克強總理在“兩會”上做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2014年的重點工作之一是要出重拳強化污染防治。以霧霾頻發的特大城市和區域為重點,以PM2.5和PM10治理為突破口,抓住產業結構、能源效率、尾氣排放和揚塵等關鍵環節,健全政府、企業、公眾共同參與新機制,實施區域聯防聯控,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同時指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這不僅表示出我國政府對治理城市環境的重視程度,更加為生態城市的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可以看出,未來幾年將是我國生態城市建設的高發時期,需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態城市建設標準,科學建設生態城市。
北京市*、北京城市管理研究基地研究院馮剛認為,中國需要梯度型生態城市標準。他說,從看,在綠色建筑、生態城市發展道路上,政府起著主導作用。德國弗萊堡號稱*的生態城的樣板,當地的政府制定了相應的生態政策。而目前中國不能*按照歐洲的生態城市標準來衡量中國的城市。一方面我們要順應潮流,但同時,我們需要制定符合中國特色的梯度標準。
在“兩會”上,*委員王玉鎖在提案中提出了“緊制定生態城市標準,科學引導生態城市建設”他建議:首先要將資源轉化率作為強制性約束指標,持續提升城市資源利用效率;其次可以將可再生能源和清潔氣體能源的zui大化利用作為長遠發展目標,不斷優化能源結構,從源頭減少“三廢”排放;第三要對城市廢棄物設定減量化的階梯型發展目標,強化后期治理的資源化再生利用水平。
此外,生態城市建設還需系統規劃、協同發展。正如*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博士生導師、生態城市建設理事會副主席王如松所言,生態城市的社會轉型,急需推進決策方式從線性思維向系統思維,能力建設從個體經濟人向群體生態人的社會轉型。城市必須將城市能源、水務、交通、工業等諸多方面統籌考慮,才能避免“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的問題。否則,眾多主體各守己利,解決了交通問題,可能又會給帶來水務、綠化等問題。
而當務之急,則是盡快完善我國城市規劃的相關法律條例,打通城市各公共基礎設施規劃,建立統籌的生態城市建設規劃。只有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機制,生態城市的建設之路才能更加通暢。各類市場主體的進入將為生態城市的建設帶來雄厚的資金、技術、思路等優勢,使生態城市的建設速度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