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建筑業依然以粗放式發展為主,建筑標準化工作滯后,相應的部件標準化、通用化程度低,新型建筑結構體系仍然處于摸索階段,還沒有達到大規模工業化的要求。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程度仍存在不小差距,制約我國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瓶頸主要在于制度、標準、技術和管理四個方面。
從國外的經驗看,政府支持和完善的制度是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雖然我國出臺了多個建筑產業現代化相關政策規定,并取得了較大進展,但是針對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詳細、系統的政策制度研究與制定仍然不足。目前制度的不完善仍然是制約我國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主要問題,再加上目前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都是針對傳統建筑生產方式的,這就對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帶來一定的阻礙。
通用化、標準化和體系化是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基礎和保證。通用的現代化建筑標準和體系仍然在起步階段,成套的標準化體系建設落后,沒有形成適用范圍廣泛的模數標準和成套技術標準,難以大范圍推廣形成規模效益,降低成本。因此,標準體系是建筑產業現代化推廣和發展的又一瓶頸。
傳統陳舊的技術在我國建筑業仍被大量采用,建筑產業技術的發展仍以單項技術推廣應用為主,有效、集成的現代化建筑技術上的缺乏制約了建筑產業發展的真正現代化。此外,由于我國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相應的管理經驗較少,管理措施主要是借鑒國外經驗,具有我國或者地方特色的建筑產業現代化管理方法仍不成熟,管理水平很難支撐建筑產業現代化的健康發展。
我國建筑產業現代化不僅需要通過完善建筑產業現代化體系、促進社會專業化生產來提高建筑品質,更應同時關注建筑產業現代化在經濟、環境和社會方面的影響,努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具備發展建筑產業現代化的宏觀條件和技術支撐體系,政府還需為發展建筑產業現代化制定和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規文件,使政策法規和行業管理與建筑產業現代化的發展相協調。從國家層面來說,需盡快建立和完善與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相適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和發展政策體系。在相關財稅制度、土地制度、行政審批制度等方面加強創新,使之更加適應建筑產業現代化的發展要求;在地方層面,需盡快建立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組織體系,研究出臺與實際情況相適應的“發展規劃”和“發展導則”,制定和落實各項激勵措施和保障措施,促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的發展。
在技術體系建設上,需強化頂層設計,從源頭開始,加強基礎理論和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推廣新材料、新技術。積極推進和實施成套技術體系,包括建筑節能、智能化、太陽能利用、住宅全裝修等。此外,新型城鎮化過程中的大量基礎設施和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建設及棚戶區改造工程規模巨大,標準化程度高,為建筑產業現代化提供了難得的市場機遇和發展空間,應加以利用,充分發揮其示范引導作用。同時,還需要注重培育住宅市場需求,提高消費者對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生產的住宅產品的認同,擴大消費需求,增加開發企業發展建筑產業現代化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