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政治局召開會議時,重點強調了加快生態文明建設。而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是我國推進節能減排、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內容和舉措。但令人遺憾的是,相關數據顯示,我國目前既有建筑面積超過500億平方米,90%以上是高耗能建筑。如果達到同樣的室內舒適度,中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是同等氣候條件發達國家的2倍至3倍。為改善生態環境,只能靠改造既有建筑來降低能耗,而這又談何容易?
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是指針對建筑中的圍護結構、空調、采暖、通風、照明、供配電以及熱水供應等能耗系統進行的節能綜合改造。針對南北方不同氣候特點及用能形式,國家分別出臺了北方采暖地區和夏熱冬冷地區、夏熱冬暖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的實施意見、技術導則和資金獎補辦法。但目前在“誰來改,誰出錢,怎么改"上,仍存在亟待解決的難題。
首先是部門權責不清,“牽頭者"不明確。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缺乏的運行機制,涉及業主、企業、政府三個方面,僅政府部門就又包括建設、規劃、環保、財政和市政等多個部門。由于行政體系責權不明,劃分不清,溝通不暢,“各吹各的號",行政效率低下,甚至相互制肘,致使節能改造進展緩慢。
其次是產權分散、效益不“明",致使資金籌措難。《物權法》規定,既有建筑物的業主享有該建筑物的改造權利,并且由業主負責籌集改造資金。而按照“誰受益,誰改造"的原則,居民和政府應分別承擔既改任務并籌集改造資金。除政府配套資金外,需要居民自主籌措相當比例的改造資金。但商住房的產權屬于所有業主,節能意識較強的居民可能會主動更換節能門窗,但對于墻體及公攤部分改造資金則難以籌措。
再有就是綜合改造率和系統化低下。根據*規定,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涉及外墻、屋面和外門窗等維護結構的保溫、采暖系統分戶供熱計量及分室溫度調控、熱源和供熱管網的節能、建筑物修繕、功能改善和采用可再生能源的綜合節能等四項改造,但已完成的既改項目,仍然存在各自為戰,改造“碎片化"的現象,甚至出現“拉鏈工程",使業主苦不堪言。
面對以上難點,無論是資源、環境的現實壓力,還是群眾對居住環境舒適度的迫切要求,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勢在必行,而這關鍵要靠“三板斧"。
*斧是要從國家宏觀層面加強頂層設計,出臺及完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相關政策法規,尤其應明確“牽頭者",防止扯皮推諉。
第二斧則是在用好用足房屋改造資金的同時,政府出臺社會化融資機制,鼓勵多元化籌集改造資金,真正能有“銀子"干好民生工程;同時,加強宣傳引導,提高業主為自身造福進行房屋改造的積極性。
第三斧是從施工主管和技術部門層面,應多動腦子,提高綜合節能改造水平,防止“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碎片化"怪象發生。